四川弘途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四川久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四川弘途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乐山竹福旅游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生效判决监督一案,因申请人四川久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动撤回监督申请,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院决定终结审查。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沐检民监〔2025〕2号终结审查决定书。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以上法律文书,逾期未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沐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11月13日
承办检察官:宋超 联系电话:0833-4608795




